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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4-02

各学部(院、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更好适应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需要,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和《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2018年修订)》(沪二工大研[ 2018]80号),学校决定开展2019硕士研究生导师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1、申请者应在“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类别“环境工程领域或相近领域具有较为丰富的工程背景或实践经验,年龄一般不超过57周岁。 
  2、申请者应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在环境工程及相关领域已开展相关研究,并已取得较高水平科研成果的教师和科研人员。

3、具有外单位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师或科研人员,可同时申请校内研究生导师资格。

4、不完全满足导师遴选办法第五条第4款科研条件或不具有高级职称,但近三年获得国家级纵向项目或科研成果,或理工类横向项目到校经费在36万(含)以上、社会科学类横向项目到校经费在12万(含)以上的,可以破格申请研究生导师资格。

  二、遴选原则

  1、遴选贯彻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的原则。

  2、有利于学校研究生教育事业的发展,有利于研究生培养质量提高。

  三、遴选条件
  参见《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2018年修订)》。
  四、申报时间与程序 
   1、个人申请。515日前,请申请材料的纸质版(一式2份、电子版及相关佐证材料,交部门审核。

 2、学部(学院)审核部(学院)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核实,并将审核意见于530日前报研究生部王老师综合808室。联系方式:50211617,邮箱:cjwang@sspu.edu.cn

3、位点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学位点依托单位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审核结果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秘书处审核。

4、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学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根据学校研究生导师遴选标准审申请人的材料,经无记名投票表决,形成新增研究生导师名单。公示无异议后,学校研究生导师资格由学校颁发聘书,聘期三年。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研究生部 

201941

附件1:《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2018年修订)》

附件2:《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资格申请表》

附件3: 导师资格申请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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