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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0年研究生企业导师遴选和实践基地申报的通知
时间:2020-03-19

为进一步规范化建设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和企业导师队伍,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和《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2018年修订)》(沪二工大研[2018]80号),研究生培养依托单位——工学部决定开展2020年研究生企业导师的遴选和实践基地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导师基本条件

1、企业导师要求具有高级职称、研究生学历或为高级管理人员,并具有五年及以上行业(企业)实际工作经验,热心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责任心强,治学严谨,为人师表,身体健康。

2、企业导师的基本素质符合《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的要求。

3、企业导师依托某实践基地。当年新聘企业导师原则上指导1位研究生的企业实践,经验丰富的企业导师同一时期内可指导不超过3名研究生。

二、实践基地申报条件

1、政府或行业管理部门、科研院所、行业内具有代表性及较高业务水准的企事业单位均可申报研究生实践基地。

2、实践基地应提供研究生工作、生活、学习所需的基本条件,有适合研究生培养的工程技术研究项目,有合适的实践岗位。

3、实践基地已与我校正式签署《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协议》。

三、申报及遴选程序

1、每年一度开展企业导师遴选工作,和校内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同时进行。实践基地常年接受新增备案。

2、申请担任我校企业导师者需提交《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企业导师)资格申请表》,并附成果佐证材料。

3、新申报实践基地需填写《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基本情况表》,并附上相应的《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协议》复印件或原件。协议签署时我校一方由校办盖章并备案,由联络人按照我校的相关管理规定自行办理。

4、工学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企业导师申请人相关材料进行审议,评审合格者报研究生部,由研究生部颁发聘书,聘期三年。

5、新聘企业导师加入《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企业导师名录库》。新增实践基地加入《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实践基地名录库》。研究生的企业实践单位和企业导师皆从相应的名录库中选取。

四、申报时间与程序

1、个人申请。515日前,将申请材料的纸质版、电子版及相关佐证材料,交工学部办公室马长文老师处,电子邮箱:cwma@sspu.edu.cn

2、工学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并经无记名投票表决,遴选结果于工学部网站公示,审核通过者报研究生部备案并颁发聘书。审核未通过者材料恕不退还。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工学部

 2020318

附件1:《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2018年修订)》

附件2:《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教师(企业导师)资格申请表》

附件3:《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研究生培养实践基地基本情况表》

附件4:《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协议202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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