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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级研究生学位资格审核与学位论文相关工作通知
时间:2020-12-31

工学部、2018级研究生导师及2018级研究生:

根据《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办法(试行)》(沪二工大研﹝2014﹞220号)相关规定,现将2018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资格审核及学位论文相关工作安排如下,请工学部、2018级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联合培养学生的学位资格审核以联合培养单位的学位申请要求为准。

研究生部

2020年1230

 

相关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内容

工作要求

2021年1月22日前

学位资格审核

研究生提出学位申请,学部复核,完成学位资格审核

2021年2月25日前

学位论文初稿完成

研究生向导师提交学位论文初稿

(论文格式采用2020年12月新版)

2021年3月20日前

导师完成论文审核

导师对论文审核,提出修改意见,研究生修改完善

20213月25日前

修改完成的学位论文提交工学部

按要求命名、汇总提交:

1.学位论文导师同意送审书

2.导师评阅意见表

3.学位论文电子稿(双盲要求)

2021年3月29日前

工学部汇总交至研究生部

按要求命名、汇总提交:

1.学位论文导师同意送审书

2.学位论文信息汇总表

3.学位论文电子稿(双盲要求)

4.外审同行专家评议信息汇总表

202141日前

论文相似度检测意见返回

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组织检测,重合率在20%以下视为通过

20214月8日前

论文送审

1.论文寄送校外专家双盲评审

2.论文寄送同行专家学术评议

20215月10日前

论文评审意见返回

导师指导论文修改,准备答辩

20215月10日前

论文答辩安排公布

向研究生部提交论文答辩小组名单及答辩安排,答辩小组名单经审核后公示

20215月24

完成论文答辩

答辩通过,提交成绩,材料归档

2021年6月上旬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审议硕士学位授予资格,提交拟同意授予学位名单及相关材料

2021年6月中旬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审定硕士学位授予资格

2021年6月下旬

学位授予名单公示

学位授予名单公示10天

2021年6月下旬

公示无异议

制证、颁发硕士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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