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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级研究生项目基金的通知
时间:2016-12-14

各学部(学院、中心)、研究生导师: 
  为进一步探索和完善研究生培养机制,更好地实施“工程导入”研究生培养方案,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提升研究生导师队伍的指导能力,根据《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研究生项目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学校决定启动2016级研究生项目基金的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资助方式 
1. 研究生项目基金主要用于资助学校确认的研究生导师完成所带研究生的培养任务,包括支付研究生科研和学术工作补贴、外出调研和会议的差旅费、会务费、交通费及论文版面费、专利申请等费用。 
2. 研究生项目基金实行导师负责制。项目立项后,由研究生导师带领研究生按项目申报书所列研究计划、技术路径和预期成果开展工作。 
3. 原则上一个项目资助一名研究生的培养。 
4. 根据学校实际,每个基金项目经费资助额度2.5万元(一般项目)或3万元(重点项目),经费分年度下拨,覆盖研究生培养全过程。 
    二、申请条件 
1. 申请者是学校确认的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的教师,包括承担指导外校研究生任务的在外校兼职的导师; 
2. 项目研究方向要与学位授予点的学科领域、研究生的培养方案和学校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划相一致; 
3. 项目要具有创新性、开拓性,对研究生培养有支撑作用。 
4. 项目要体现服务国家特需,与企业紧密合作项目优先考虑。 
    三、申请方式 
1. 符合条件者请填写《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研究生项目基金申请书》(详见附件)交所在学部(学院、中心)审核。 
2. 学部(学院、中心)按照申请要求审核后填写《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研究生项目基金汇总表》,经学部(学院、中心)主管领导签署意见并盖章后,将一式三份纸质申请书连同电子版上报研究生部。 
3. 研究生部组织专家组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申请重点项目的负责人需准备5分钟的PPT汇报,5分钟专家提问。 
   四、时间安排 
2017年1月4日下午四点前,各学部(学院、中心)将汇总纸质材料及电子版的申请书交研究生部燕老师,逾期不再受理。申报重点项目的答辩初步安排在2017年1月10日左右,具体时间再通知。 
   五、项目结题要求 
1. 受项目基金资助的研究生需以第一作者在核心期刊上至少发表一篇与项目相关论文或申请一项专利。所有成果均须注明“本课题由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研究生项目基金资助”字样。 
2. 受项目基金资助的研究生须完成项目,通过项目结题答辩后才能进入学位申请环节。 
3. 受项目基金资助的研究生至少参加一项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活动。 
4. 完成项目研究报告(至少一万字)。 
5. 完成项目结题书。 

请各学部(学院、中心)严格依照 “科学公正、注重创新、严格筛选、宁缺毋滥”的原则,做好本部门项目的遴选和上报工作。

研究生部联系人:燕老师,电话:50216996,邮箱xxyan@sspu.edu.cn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研究生部 
2016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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