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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9年度上海市优秀毕业研究生、校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3-13

各学部(学院)

为了表彰、鼓励研究生在德、智、体诸方面全面发展,促进在校研究生努力学习,积极进取,全面发展,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2019年度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沪教委学[2019]8《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二工大研[2018]76)的要求,学校决定在2019年毕业研究生中开展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研究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的评选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当年符合毕业条件的应届全日制研究生。

二、评选比例

市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为应届毕业研究生总数的5%;校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为应届毕业研究生总数的15%。推荐名额如下表:

学部(院)

毕业生

人数

可推荐市级优秀毕业研究生人数

(不超过总数5%)

可推荐校级优秀毕业生人数

(不超过总数15%)

工学部

56

3

8

评选条件、评选程序

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思想政治素质和综合表现突出的应届毕业生。具体评选条件请参照《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执行。各学部(学院)可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拟定相应的评选实施细则,并报研究生部备案。

四、材料报送时间及要求

1.材料报送要求:申请校优秀毕业研究生,提交《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申报市优秀毕业研究生,提交《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正反面打印;个人事迹字数在800-1000字,宋体、小四、行距20)。同时,需向所在学部(学院)提供相应的佐证材料或证书。

2.学部(学院)市级、校级优秀毕业研究候选人名单、登记表及相关佐证材料汇总(电子版和纸质版)56(周一)前报研究生部。

3学校编印《2018优秀毕业研究生风采录》,宣传介绍优秀毕业研究生事迹,请于56日(周一)前按照优秀毕业研究生风采录材料提供要求附件4)报研究生部。

4.被评为优秀毕业研究生如未能正常毕业,学校将撤销其荣誉称号。

请各学部(院)在评选优秀毕业研究的同时,通过经验交流会、海报宣传等形式将优秀毕业研究生的事迹学生开展广泛宣传营造学习典范的氛围,树立学习榜样。

 

附件1: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办法

附件2: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优秀毕业生登记表

附件3: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登记表

附件4: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风采录材料提供要求

附件5: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学部情况通报(模板)

附件6: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获奖情况汇总表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研究生部

20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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