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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第二工业大学2023年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23-02-01

  一、 学校简介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成立于1960年,是一所工科见长、管经文理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上海市属普通高等学校;以本科教育为主,同时拥有硕士学位授予权,是上海市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建设(培育)单位。

  学校是上海市“高水平地方高校建设”培育单位,浦东新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人才培养覆盖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文学、理学、艺术学6个学科门类、24个专业类别。现有7个硕士专业学位点、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点,45个本科专业。拥有“上海先进热功能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上海电子废弃物资源化协同创新中心”、“上海市逆向物流与供应链协同创新中心(培育)”、“上海市劳模文化研究中心”、“上海市职业技术教师教育研究院”等省部级科研平台。与上海材料研究所联合共建“上海市工程材料应用与评价重点实验室”,与国家无线电监测中心检测中心合作共建“工信部重点实验室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分实验室”。

  学校区位优势明显,师资力量雄厚。金海路校区地处上海浦东金桥,紧邻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与众多世界500强企业毗邻,占地近800亩,校舍面积近40万平方米。学校下设17个二级教学单位,全日制在校生13000余人,拥有一支综合素质高、科研能力强、教学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现有专任教师820人,拥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东方学者特聘教授、曙光学者等各级各类人才43人。

  二、招生计划与专业目录

  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同等学力考生。

   招生专业目录如下:

学院

类别/学科代码及名称

领域/专业代码及名称

研究方向

学习

方式

初试考试科目

学院联系方式

能源与材料学院

0856材料与化工

085600材料与化工

01热功能材料与热控技术

全日制

①6204英语

②7001专业基础

③8001综合测评

联系人:邵老师 shaoshuang@sspu.edu.cn

电话:021-50217814

02先进能源材料与节能技术

03化工新材料与加工技术

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0857资源与环境

085700资源与环境

01资源化理论与技术

全日制

①6204英②7001专业基础

③8001综合测评

联系人:刘老师 xeliu@sspu.edu.cn

电话:021-50211081

02环境污染防治技术

03环保技术与装备

外语与文化传播学院

0551翻译

055101英语笔译

01科技英语笔译

全日制

①6204英语

②7001专业基础③8001综合测评

联系人:赵老师

cyzhao@sspu.edu.cn                   

电话:021-50216016

应用艺术设计学院

1351艺术

135108艺术设计

01产品系统化研究与设计

全日制

①6204英语

②7001专业基础

③8001综合测评

联系人:吕老师

   lvys@sspu.edu.cn   

 电话: 021-50211329

02全媒体视觉传达设计

03材料艺术与空间应用设计

  三、学制

  英语笔译(055101)学制为2.5年;材料与化工(085600)、资源与环境(085700)和艺术设计(135108)学制为3年。

  四、报考条件与报名程序

  (一)报考条件

  1.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学历。

  3.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

  1)考生应在规定报名时间(2023年2月10日至2月25日)登录“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s://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港澳台研究生招生简章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现场确认工作、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2.网上确认(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均应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和缴费,提交报名材料、完成网报信息核对手续。具体时间方式由所选报考点公布,逾期不再补办。在网上确认时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报考点: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上海:同济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黄建业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邮政编码:200092

  电话:021-65982683,图文传真:021-65988292

  3)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陈瑶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13,图文传真:020-38627826

  4)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黄冠麟、李丹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5)澳门: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    联系人:邝子欣

  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一楼

  电话:00853-28555533,图文传真:00853-28355427

  (三)提交申请材料

  报名和确认完成后,请考生于2023年3月19日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汇总制作成一个PDF格式的电子文件)发至我校指定邮箱yjs@sspu.edu.cn,邮件标题为:2023港澳台报名+姓名+报考学院。

  1.材料目录(注明姓名、材料项目、页码);

  2.网上确认时的2023年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报名信息确认表;

  3.个人自述(学习和工作经历等);

  4.有效身份证件(按照报考条件规定);

  5.学历学位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2023应届毕业生请提交学生证或学籍证明,学位及毕业证书需于录取前补交);其中,持境外大学学位(毕业)证书者,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境外在读、尚未获得学位(毕业)证书者,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写明预计获学位或毕业时间,并最迟在我校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本科阶段成绩单;

  7.学位论文(2023年应届毕业生请提交论文摘要、目录、初稿等);

  8.其他可以证明个人能力的各类获奖证书、外语成绩单(例如英语专业八级证书,托福、雅思成绩单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等。

  9.两封推荐信(需推荐教授亲笔签名,推荐信原件密封递交我校,寄送方式见第八点联系方式)。推荐信模板(供参考)

  五、入学考试

  (一)初试

  考试前考生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2023年3月21日至3月31日;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初试及复试由我校组织,考试时间预计在2023年4月份,具体时间和考试方式等由我校各学院另行通知。

  考试方式拟定为申请考核,包含专业资格审查和综合考核。其中综合考核分为外语、专业基础和综合测评三部分,可包含专业知识、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表达能力等方面的考查。招生院系可根据学科特点,组织考生参加如笔试、面试、上机等测试,具体将提前在我校研招网上公布或由院系直接通知考生。

  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如遇特殊情况,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可对考生组织多次考试。

  考试过程中还将对考生的品德修养进行考核,本项考核不作量化计入初试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我校在考试前会对考生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考试。

  我校预计采用网络远程形式对考生进行考试。具体操作规程另行通知。届时请考生配合招生学院,提前下载软件、并熟悉操作规程、参加模拟演练;签订诚信考试承诺书。

  考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

  港、澳、台考生的复试将纳入学校总体复试工作,艺术设计类考生届时将要求提交作品集。

  六、录取与体检

  (一)录取

  我校根据考生的报名资料、考试成绩等综合评价,择优选拔,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函寄考生本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前必须取得学士学位。

  (二)体检

  拟录取考生入学报到后统一参加由学校组织的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收费及资助

  (一)收费

  根据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要求,学校向考入我校的全日制研究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

  1.港澳台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参照我校研究生收费标准,各专业(领域)的学费标准见《上海第二工业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学费、学制一览表》,https://yjs.sspu.edu.cn/

  2.交费方式:按学年缴纳。

  3.研究生在入学报到前需缴纳学费、住宿费。学费和住宿费均为人民币结算。

  (二)资助

  我校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及《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接收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申请有关奖学金。关于各项奖助具体问题,可咨询我校港澳台办公室、研工部以及各学院。

  八、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2044

  学校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2360号

  邮政编码:201209

  学校主页:http://www.sspu.edu.cn

  研究生部网址:http://yjs.sspu.edu.cn

  联系部门:研究生部

  联系人:聂老师、解老师

  联系电话:021-50217007

  电子信箱:yjs@sspu.edu.cn

  微信公众号: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研究生部,微信号:SSPU_YJS

  以上招生政策若与教育部及国家相关部门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则按国家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并以学校研究生部网站主页公布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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