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祝贺您被录取为我校硕士研究生!为了使报到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入学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2015年9月12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报到地点: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2360号),具体地点另行公告。
三、报到时必须注意:
1.新生报到必须携带: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②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在同一页)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背面写好姓名);③户口迁移证(上海生源勿需办理);④上海生源的户口本复印件(外地生源勿需提供)。
2.党组织关系转移。
1)党员组织关系由外省市党组织转入我校的:请党员到转出方党组织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党员请携带组织关系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到现场办理或到我校党委组织部(综合楼11楼1111室)自行办理转入手续。
2)党员组织关系由上海地区党组织转入我校的:上海地区党组织之间的组织关系接转实行网上无纸化接转。请党员到转出方党组织办理网上转出,转入党组织名称为:中共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委员会。党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在报到现场或到我校党委组织部(综合楼11楼1111室)自行办理网上接收转入手续。
3)原组织关系在本校的研究生,请持本人身份证到组织部开具校内组织关系介绍信。
注:若党员发展材料由党员本人携带,请将材料袋一并交到我校党委组织部。
3. 团组织关系转移。共青团员新生,请原单位团组织在团员证上盖好转出章,入校报到后交工学部,由工学部团总支统一到校团委办理团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4.关于户籍和户口迁移
(1)外省市新生(必须办理以下两种手续之一)
A.需将户籍迁入学校的新生在报到当天将提交下述材料:
a.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一份(迁往地址一栏请填写: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 2360号)
b.录取通知书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各一份(要求用A4纸)
B.不办理户籍迁移的新生在报到当天填写《来沪人员居住登记表》。
(2)上海市户籍新生
A.非农业户口新生不迁。
B.农业户口新生入学后可办理农转非,需要办理农转非的新生,将农转非材料于报到现场或在9月底前自行到学校保卫处(综合楼109室)办理,并提交以下材料:
a.户口薄;
b.录取通知书及身份证。
四、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经过政审、体检等复查,如发现有不合格的或通过不正当手段入学的,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五、按照教育部要求,从2014年起将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我校新入学的硕士研究生需要交纳学费8000元/年、住宿费1200元/年,以上费用在研究生报到(开学)时缴纳。另外,研究生在学校学习期间,请自行准备衣服、被褥、蚊帐、餐具等生活用品和学习用品。
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申请助学贷款(详见“关于我校2015级研究生助学贷款申请的通知”),我校不会让任何一个研究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影响学业。
六、研究生住宿条件:2人间,每个房间都配有空调、热水器、衣柜等设施。
七、为提高研究生生活待遇,激发研究生创新活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每年发放助学金10000元;在奖学金方面,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学校新生奖学金和优秀奖学金等。另外,学校还会提供多种形式的助教、助研、助管岗位,并提供相应的岗位津贴;研究生导师视研究生参与科研情况,按月发放助研津贴。学校高度重视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选拔优秀研究生赴国(境)外高校访学、企业实习或培训。我校将努力为每个志在进取的研究生创造人生出彩的机会。
一、报到时间:2015年9月12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二、报到地点:上海第二工业大学(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2360号),具体地点另行公告。
三、报到时必须注意:
1.新生报到必须携带: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②录取通知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在同一页)各1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6张(背面写好姓名);③户口迁移证(上海生源勿需办理);④上海生源的户口本复印件(外地生源勿需提供)。
2.党组织关系转移。
1)党员组织关系由外省市党组织转入我校的:请党员到转出方党组织开具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介绍信抬头为: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党员请携带组织关系介绍信及本人身份证到现场办理或到我校党委组织部(综合楼11楼1111室)自行办理转入手续。
2)党员组织关系由上海地区党组织转入我校的:上海地区党组织之间的组织关系接转实行网上无纸化接转。请党员到转出方党组织办理网上转出,转入党组织名称为:中共上海第二工业大学委员会。党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在报到现场或到我校党委组织部(综合楼11楼1111室)自行办理网上接收转入手续。
3)原组织关系在本校的研究生,请持本人身份证到组织部开具校内组织关系介绍信。
注:若党员发展材料由党员本人携带,请将材料袋一并交到我校党委组织部。
3. 团组织关系转移。共青团员新生,请原单位团组织在团员证上盖好转出章,入校报到后交工学部,由工学部团总支统一到校团委办理团组织关系转移手续。
4.关于户籍和户口迁移
(1)外省市新生(必须办理以下两种手续之一)
A.需将户籍迁入学校的新生在报到当天将提交下述材料:
a.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户籍迁移证一份(迁往地址一栏请填写: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 2360号)
b.录取通知书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各一份(要求用A4纸)
B.不办理户籍迁移的新生在报到当天填写《来沪人员居住登记表》。
(2)上海市户籍新生
A.非农业户口新生不迁。
B.农业户口新生入学后可办理农转非,需要办理农转非的新生,将农转非材料于报到现场或在9月底前自行到学校保卫处(综合楼109室)办理,并提交以下材料:
a.户口薄;
b.录取通知书及身份证。
四、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新生入学后,经过政审、体检等复查,如发现有不合格的或通过不正当手段入学的,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五、按照教育部要求,从2014年起将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我校新入学的硕士研究生需要交纳学费8000元/年、住宿费1200元/年,以上费用在研究生报到(开学)时缴纳。另外,研究生在学校学习期间,请自行准备衣服、被褥、蚊帐、餐具等生活用品和学习用品。
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申请助学贷款(详见“关于我校2015级研究生助学贷款申请的通知”),我校不会让任何一个研究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影响学业。
六、研究生住宿条件:2人间,每个房间都配有空调、热水器、衣柜等设施。
七、为提高研究生生活待遇,激发研究生创新活力,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每年发放助学金10000元;在奖学金方面,研究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学校新生奖学金和优秀奖学金等。另外,学校还会提供多种形式的助教、助研、助管岗位,并提供相应的岗位津贴;研究生导师视研究生参与科研情况,按月发放助研津贴。学校高度重视研究生创新能力的培养,选拔优秀研究生赴国(境)外高校访学、企业实习或培训。我校将努力为每个志在进取的研究生创造人生出彩的机会。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研究生部
2015年 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