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简称“大学生士兵计划”)是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一部分,按照《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学校按照“自愿报名、统一招考、自主划线、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招生、调剂与录取工作。
目前,学校2016年“大学生士兵计划”尚有缺额,拟接收调剂。现将调剂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接受调剂专业
环境工程(专业代码:085229)
二、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教育部2016年 “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规定。
2.初试专业为环境工程,或与我校环境工程各下设研究方向相近的专业。
3.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统考科目原则上应相同。
4.初试总分比“201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专业学位类)”降低50分,单科降低10分。
三、调剂程序
1.考生自愿申请。考生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提出调剂申请。
2.学校严格审核。学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对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教育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将会同军队相关部门对考生身份进行审核。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予调剂。有弄虚作假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学校对获得复试资格的考生,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出复试通知。
3.考生确认。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完成调剂确认。
四、其他事项
1. 复试时间学校会电话联系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调剂复试,视为自动放弃。
2. 本公告若与国家2016年研究生招生调剂政策不符的,以国家政策为准。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1-50217007,13818470871
联系人:郑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