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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 年上海市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4-08

  为促进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培育创新创业文化土壤,激发创新创业潜能,推动高校创新成果与技术转化,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指导、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会(以下简称创业基金会)组织、上海高校及科研院所共同参与实施的上海市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以下简称研究生计划)已经连续举办了五年。2018 年研究生计划仍面向高校研究生进行为期6个月的创新创业能力培训与创业实践,并继续向本科三年级以上在读生开放。

  现就2018 年研究生计划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18 年研究生计划仍坚持以创业为导向,重点对象为上海高校及科研院所中有志于创业的在读博士、硕士研究生,适当扩大至本科三年级以上在读生。

  研究生计划实行项目申请人制和创业项目申报制,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可以个人申请,也可多名学生组成团队(原则上不超过5人)申请。主申请人限申请1个项目;不得将同一个创业项目分拆后由不同申请人申请。

  已获得历年研究生计划奖励支持,或者已获得上海市大学生科技创业基金(筒称“天使基金”)立项资助,以及历年通过“天使基金”评审公示但因故未获资助的,不再受理申请。

  二、申请条件

  申请对象具有创业项目,准备创业或者已经开始创业,均可提出申请。

  创业基金会优先录取与申请人所学专业相关、创业项目的核心技术来源于申请人承担的科研项目或科研成果,创业项目在技术上相应比较成熟,具有良好的市场应用前景,能够填补市场空白或改进市场上已有的产品,具有较高的可产业化前景的创业项目;择优录取跨学科、跨专业的创业项目;亦接受创意类、服务类创业项目申请。

三、申请日期及递交方式

  我校申请人须于2018年5月10日前填写完成 《上海市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项目申请书》(一式三份)(简称《项目申请书》)(详见附件),纸质版本交研究生部李老师处。电子版发送至yjspy@sspu.edu.cn

附件1:沪大科创(2018)010-关于开展2018年上海市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上海市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项目申请书(2018年版)

附件3:沪大科创〔2018〕009-关于修订《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附件4:2018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培养计划宣传版

研究生部

2018.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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