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及相关硕士研究生:
经学校研究决定,2018年环境工程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将于5月31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论文答辩时间和地点
1、时间: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2、地点:具体分组地点见附件。
二、参加答辩的申请人要求
1、打印论文一式5份;
2、做好答辩汇报PPT,PPT需通过导师审核;
3、着正装参加答辩,并注意文明礼貌。
三、论文答辩规则及程序
1、答辩委员会主任主持会议,明确答辩程序和要求。
2、学位申请人报告学位论文主要内容,时间20分钟。
3、答辩委员会成员提问,申请人答辩,时间20分钟。
4、答辩委员会主任宣布休会,答辩委员会讨论。指导教师可根据主任要求,简单介绍申请人其他表现,答辩委员讨论答辩情况形成评语;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是否通过论文答辩进行表决,经全体答辩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方可通过,否则视为不通过。
5、答辩委员会作出书面决议,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签署决议书。
6、答辩委员会主任宣布答辩委员会对论文的评语和表决结果。
四、答辩后相关要求
1、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可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包括论文格式及授权声明等),并将定稿的学位论文电子稿(PDF版和WORD版)按“学号+姓名”格式命名,于6月7日16:00前报送研究生部王老师,进行第二次相似度检测。逾期将不再受理。
2、在答辩后第二次相似度检测阶段,查出论文总重合
率不符合要求,本次学位申请无效。若已通过公示,学校将公告取消其学位并收回学位证书。
3、通过第二次相似度检测的学位论文,由学校统一打印,经导师和研究生本人确认签字后归档。
4、论文答辩未通过者,学位论文工作需要进一步深化和完善,申请人可在论文修改后重新申请答辩。
请各培养单位督促广大研究生认真准备,积极组织其他年级研究生旁听学习。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研究生部
2018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