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考试工作人员:
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定于2020年12月26日至28日举行。二工大考点承担在上海市学习、生活或工作并报考外省市(不含北京市、重庆市、江苏省、四川省)招生单位的考生(考试方式为25-管理类联考、26-法硕类联考的除外)考试工作。为切实保障广大考生和涉考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本次考试防疫工作方案,做如下提示:
一、考前
1.考试工作人员须在12月12日前完成本人“随申码”申请注册,同时下载打印《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二工大金海路校区考区考试工作人员健康安全承诺书》(以下简称《健康安全承诺书》、《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二工大金海路校区考区考试工作人员安全责任承诺书》(以下简称《安全责任承诺书》,每场均需填写,详见附件),做好备考期间个人日常防护和健康监测,按要求如实、完整填写《健康安全承诺书》、《安全责任承诺书》相关信息和健康数据并签字确认,并对其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2.新冠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疑似患者、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或治愈未超过一个月的病例、不能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不能参加本次考试工作。
3.考前14天内有境外或非低风险地区活动轨迹的,或者考前3天内有发热症状的,不能参加本次考试工作,并按本市疫情防控最新规定要求处理。
二、考试
4.考试当日,考试工作人员持校园卡(或通过校门口人脸识别系统)和当日更新的本人“随申码”绿码,并接受体温检测,合格者进校。进入考场时,《健康安全承诺书》、《安全责任承诺书》交予指定工作人员。
5. 考试工作人员除进校核验身份时,可按要求摘戴口罩外,进出考点、考场应当全程佩戴医用级口罩。进入考场前宜用速干手消毒剂进行手消毒或洗手。
6.考试工作人员如在考试期间体温异常(≥37.3℃),马上至留观区复测体温,两次测温≥37.3℃,送定点医院,其承担的相关考试工作由身体健康的备用工作人员承担。
7.考试工作人员如在考试期间出现干咳、发热、气促、流涕、腹泻等异常状况,应立即向防疫工作小组负责人报告,按照防疫相关程序处置。
8. 考试期间,考试工作人员做好个人防护,避免前往人员密集地区。勤洗手,公共场所佩戴口罩。做到居住地和考点之间保持“两点一线”,避免和无关人员接触,同时在各种场所确保一定的安全社交距离。
三、考后
9.考试结束后,考试工作人员分批、错峰离场。
考试工作人员需关注本考区的有关防疫要求,并配合做好个人防护。本考区将根据本市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动态调整工作提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