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及相关硕士研究生:
经学校研究决定,2023届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会将于2023年4月28日—5月18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答辩的申请人要求
1. 提前5天在研究生管理系统(新)的“答辩管理”模块中进行答辩申请,并按系统要求上传答辩论文电子版;
2. 做好答辩汇报PPT。PPT需通过导师审核;
3. 着正装参加答辩,并注意文明礼貌。
二、论文答辩规则及程序
1. 答辩委员会主任主持会议,明确答辩程序和要求。
2. 学位申请人PPT报告学位论文主要内容,时间20分钟。
3. 答辩委员会成员提问,申请人答辩,时间20分钟。
4. 答辩委员会主任宣布休会,答辩委员会讨论。指导教师可根据主任要求,简单介绍申请人其他表现,答辩委员讨论答辩情况形成评语;并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是否通过论文答辩进行表决,经全体答辩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含三分之二)同意,方可通过,否则视为不通过。
5. 答辩委员会作出书面决议,答辩委员会全体成员签署决议书。
6. 答辩委员会主任宣布答辩委员会对论文的评语和表决结果。
三、答辩后相关要求
1. 学位论文答辩通过者,可根据答辩委员会意见对学位论文进行修改。学位论文定稿电子稿(PDF版和WORD版)按“完整学号+姓名”格式命名,授权声明的导师、学生签名采用电子签名,于5月22日前通过研究生管理系统(新)中的“定稿论文管理”模块进行提交,报送研究生部进行第二次相似度检测,逾期将不再受理。
2. 在答辩后学位论文第二次相似度抽检阶段,若查出论文总重合率不符合要求的,仍须按相关文件规定对论文进行修改或重大修改,必要时研究生部将责成相关导师和研究生向学位评定委员会做出书面解释。重大修改的,本次学位申请无效,至少半年后可再次提出申请。若已通过公示,学校将公告取消其学位并收回学位证书。
3. 通过第二次相似度检测的学位论文,研究生部印制1本用于学校归档。学生印制一式3本(封面采用黄色皮纹纸彩色打印,内页黑白双面打印,胶装),学生本人、导师、学院各留存1本,毕业离校前完成。
4. 论文答辩未通过者,学位论文工作需要进一步深化和完善,申请人可在论文修改后重新申请答辩。
请各培养单位督促广大研究生认真准备,积极组织其他年级研究生旁听学习。
各培养单位需将答辩安排提前在学院网站进行公示。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研究生部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