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招生单位:
我校202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即将开始。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杜绝不正之风,确保复试与录取工作平稳有序,现将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站位,切实履职尽责
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国家教育考试,关系广大考生切身利益,关系社会公平公正。各相关招生单位要站在为国选才、为党育人的高度,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严格执行教育部、上海市和学校相关规定和要求,周密组织,严格管理,切实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研究生处加强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的统筹领导和组织管理,纪委、监察室履行职能部门监管职责,加强对复试与录取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各研究生招生单位要切实履行硕士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主体责任,严格落实相关规定,制定工作方案,规范工作程序,建立单位内部监督机制,明确现场监督检查责任人。
二、加强教育,严明纪律规矩
要严格复试命题教师、面试评委及相关工作人员的遴选和管理,并开展政策、业务、法律、法规、工作纪律、保密等内容培训和警示教育,使其明确责任义务,熟悉工作流程,规范自身行为,自觉做到遵规守纪。复试命题教师、面试评委等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纪律,不得组织、参与任何形式的辅导答疑等可能泄露试题的活动,不得对外泄露复试与录取工作相关内部信息和统计数据。任何人不得接受复试与录取工作相关宴请、礼品和礼金,严禁替人说情、打招呼,严禁利用职权徇私舞弊,严禁干扰复试与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复试小组成员应认真、严格执行教育部和上海教育考试院有关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不得有任何泄露试题和故意提高或压低考分等行为。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
三、全面监督,严肃追责问责
各研究生招生单位要及时将通知内容传达到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复试命题教师、面试评委及相关工作人员。各级纪检委员要发挥好“探头”作用,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应第一时间报告。学校纪委将以“四不两直”方式对研究生复试与录取工作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部门、学院和个人严肃问责。对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中违反规定、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人员,学校将依纪依规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将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领导干部责任。欢迎广大师生参与监督,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氛围。
监督电话:021-50217812 021-50216996
受理举报信箱:yjs@sspu.edu.cn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纪委(监察室)、研究生处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