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优化导师队伍结构,深入推进“成建制联合培养”模式,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启动本学期硕士研究生导师的遴选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原则与基本条件
按照《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研究生导师遴选与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沪二工大研[2025]148号)和《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遴选与管理办法》(沪二工大研[2025]149号)要求执行。见附件1和2。
二、遴选流程
1.个人申请
(1)校内教师申请导师
登录学校官网,进入OA个人门户,在“教与学”模块中点击“研究生教务”,以教职工身份登录,点击“菜单栏【导师管理】→【导师遴选管理】→【申请导师遴选】”,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如需要,将相关佐证材料交学院研究生秘书审核或者通过页面“附件材料”上传佐证材料。
校内教师在校内外登录“研究生教务”系统账号和方法见附件3。
(2)校外人员申请独立指导类兼职导师
需先与学院研究生工作管理人员联系确认申报,获取验证码后,扫码或打开网址(附件4)申请获得校外人员工号,所填个人信息务必真实。研究生处工作人员将信息导入“研究生教务”系统,并向信息技术中心申请VPN账号后,可在“研究生教务”系统中申请导师。登录网址:https://gms.sspu.edu.cn/login/enterLogin进入研究生教务系统,点击“菜单栏【导师管理】→【导师遴选管理】→【申请导师遴选】”,填报个人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如需要,将相关佐证材料交学院研究生秘书审核或者通过页面“附件材料”上传佐证材料。
校外人员在校内外登录“研究生教务”系统账号和方法见附件3。
(3)校外人员申请合作指导类兼职导师
由校内合作导师完成申请。在申报行业/企业合作导师前,需签订“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协议”,并在“研究生教务”系统中维护好该基地的相关信息。
校内导师以导师身份登录“研究生教务”系统,点击“菜单栏【培养管理】→【行业/企业导师管理】→【维护行业/企业导师】-【新增】”,填报相关信息并上传相关材料。如需要,将相关佐证材料交学院研究生秘书审核。
(4)时间节点:2025年12月12日前完成以上各类导师遴选的个人申请。
2.学院审核
学院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核实,在“研究生教务”系统中进行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推荐人选,报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3.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初审
学院召开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形成符合遴选条件的研究生导师名单,按照申请类型进行公示、分别形成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决议(含具体名单),在“研究生教务”系统中给出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审议意见。并将三份决议和第(1)、(2)类申请人员的汇总表(附件5、6)于12月22日前报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秘书处审核,同时提交遴选细则予以备案。
4.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定
学校召开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经审议及无记名投票表决,遴选出新增研究生导师名单。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获学校研究生导师资格。研究生处在“研究生教务”系统中根据学校发文给出审议意见。
附件1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研究生导师遴选与管理办法(2025年修订).docx
附件2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遴选与管理办法.docx
附件4:校外人员工号申请https://v.wjx.cn/vm/OtySe5N.aspx#

附件5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2025年新增硕士研究生导师申请汇总表.xlsx
附件6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 2025年新增硕士研究生兼职导师资格申请(独立指导类)汇总表.xlsx
研究生处
202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