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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第二工业大学2026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时间:2025-12-17

一、学校简介

上海第二工业大学是一所工科为主,多学科协调发展的上海市属普通高等学校,是上海市博士学位授权单位建设(培育)单位。学校地处上海浦东金桥,紧邻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区位优势明显,师资力量雄厚。

学校重点建设“机械工程(智能制造工程)”“材料科学与工程(节能与新能源材料)”两个特色优势学科和“人工智能”“能源与环保”等新兴交叉学科。布局集成电路工程、标准化工程、智能医学工程等未来学科方向。成立人工智能研究院、集成电路研究院、智能医学工程研究院、区域国别研究院、卓越工程师学院等,服务国家战略需求,赋能学校工科重点领域发展。

学校始终对接社会需求,提升服务能级,承担有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横向委托课题等项目。拥有“上海先进热功能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上海市逆向物流与供应链协同创新中心”“上海市热物性大数据专业技术服务平台”“上海市标准化创新中心”“上海市绿色低碳服务机构”“上海市数字文旅设计创新中心”等学科科研平台。学校与商飞、中船、宝钢、华虹、上海电气、上检、中银上海分行、航天八院、上海计算所、上海材料所等企业和科研院所开展以关键领域专项培养为特色的“成建制联合培养”工作。

二、招生计划与学科专业目录

新增“关键领域专项培养”“文工交叉培养项目”“2年制硕士培养改革项目”“订单式联合培养项目”等。各招生专业考试科目等详细情况见《上海第二工业大学2026年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三、学制

硕士研究生基本学制2-3年,修业年限为2-5年。2026年,我校在招生专业085410人工智能(03人工智能)、085501机械工程(03机械工程)开展2年制硕士培养改革试点。其余招生专业学制详见《上海第二工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学费、学制一览表》(https://yjs.sspu.edu.cn/2025/1009/c5921a165024/page.htm)。

四、报考条件与报名程序

(一)报考条件

1. 考生所持身份证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港澳地区考生,持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

2)台湾地区考生,持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和《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

2. 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硕士生)须具有与内地(祖国大陆)学士学位相当的学位或同等学历。

3. 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4. 有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副教授以上或相当职称的学者书面推荐。

5. 报名参加125600工程管理(01工程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报考条件1-4的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二)报名程序

1.网上报名

所有参加港、澳、台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

1)参加统考的考生应在2026年1月4日至1月11日,登录“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网址为https://www.gatzs.com.cn)”浏览报考须知,自主选择参加考试的报考点及具体考试方式;并按教育部、报考点以及上海第二工业大学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招收硕士研究生简章要求报名并上传电子照片。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考生应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要求、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现场确认工作、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

2.网上确认

所有考生于2026年1月21日之前均应按报考点要求进行网上确认报名信息和缴纳报考费,提交报名材料、完成网报信息核对手续。具体时间与方式由所选报考点公布,逾期不再补办。在网上确认时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报考点

1)北京:北京理工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秦彦超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5号,邮政编码:100081

电话:010-68945819,图文传真:010-68945112

2)上海:同济大学(研究生院)           联系人:黄建业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四平路1239号,邮政编码:200092

电话:021-65982683,图文传真:021-65988292

3)广州:广东省教育考试院               联系人:陈瑶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69号,邮政编码:510631

电话:020-38627835,图文传真:020-38627826

4)福州:福建师范大学(招生与考试办公室)     联系人:张旗

地址: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乌龙江中大道18号(福建师范大学旗山校区)

电话:0591-22867389,图文传真0591-22867389

5)香港:京港学术交流中心               联系人:李丹华

地址:香港北角英皇道83号联合出版大厦14楼1404室

电话:00852-28936355,图文传真:00852-28345519

6)澳门:澳门教育及青年发展局           联系人:潘健业

地址:澳门约翰四世大马路7-9号一楼

电话:00853-28555533,图文传真:00853-28355427

(三)提交资格审核材料

报名和确认完成后,请考生于2026年3月31日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汇总制作成一个PDF格式的电子文件)发至我校指定邮箱yjs@sspu.edu.cn,邮件标题为:2026年面向港澳台硕士研究生报名+姓名+报考学院+专业。

1.材料目录(注明姓名、材料项目、页码);

2.网上(现场)确认时的2026年面向港澳台研究生招生报名信息确认表;

3.个人自述(学习和工作经历等);

4.有效身份证件(按照报考条件规定);

5.学历学位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本科毕业证(2026应届毕业生请提交学生证或学籍证明,学位及毕业证书需于录取前补交);其中,持境外大学学位(毕业)证书者,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境外在读、尚未获得学位(毕业)证书者,须提供就读学校出具的就读证明,写明预计获学位或毕业时间,并最迟在我校入学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本科阶段成绩单;

7.学位论文(2026年应届毕业生请提交论文摘要、目录、初稿等);

8.其他可以证明个人能力的各类获奖证书、外语成绩单(例如英语专业八级证书,托福、雅思成绩单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等。

9.两封推荐信(需推荐人员亲笔签名,推荐信原件密封递交我校,寄送方式见第八点联系方式)

五、入学考试

(一)初试

报考我校港、澳、台硕士研究生初试科目采用教育部全国统考试题。各专业统考科目见以上“招生专业目录”。2026年4月1日至4月11日,考生登录“内地(祖国大陆)高校面向港澳台招生信息网”打印准考证;初试统考时间为2026年4月11日上午8:45-12: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其中,考试开始时间为8:45,8:45-9:00为考生阅读考场规则、考试注意事项等作答准备时间,9:00开始考生可开始答题。9:00-12:00为考生正式作答时间。初试方式分为笔试方式和机考方式。笔试采取传统纸笔方式。笔试和机考系统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具体方式由报考点确定。

(二)复试

港、澳、台考生的复试将纳入学校总体复试工作。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另行发布)的考生,可参加我校组织的复试,采用网络远程形式进行复试。时间预计在5月中旬,具体时间和复试安排等由各学院另行通知。

我校在复试前会对考生的身份信息、学历(学位)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报名材料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届时请考生配合招生学院,提前下载软件、并熟悉操作规程、参加模拟演练;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

六、录取与体检

(一)录取

1.学校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上报教育部审核通过后予以正式录取,并发放录取通知书。我校将把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考生入学总成绩由初试、复试成绩组成。复试满分200分,低于120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入学总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入学考试总成绩=(初试成绩÷1.5)×60%+(复试成绩÷2)×40%,四舍五入取2位小数。

(二)体检

拟录取考生入学报到后统一参加由学校组织的体检。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规定,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收费及资助

(一)收费

1.根据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文件要求,学校向考入我校的全日制研究生收取学费和住宿费,非全日制研究生只收取学费、不统一安排住宿。港澳台研究生的学费标准参照我校研究生收费标准,具体详见《上海第二工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学费、学制一览表》。

2. 交费方式:按学年缴纳,以人民币结算。

3. 研究生在入学报到前需缴纳学费、住宿费。

(二)资助政策

学校构建了完善的全日制研究生奖助体系,覆盖研究生培养全过程。

1.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学年6000元。分12个月发放,每月500元。

2.国家奖学金:根据国家奖学金评定办法评选,获奖者每人奖励20000元。

3.根据学校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设立了类别丰富的奖学金。

4.学校开通绿色通道,对家庭经济困难而无法按时支付学费的学生提供助学贷款、困难补助和勤工助学等措施,资助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

我校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及《台湾学生奖学金管理办法》,接收港澳台地区研究生申请有关奖学金。关于各项奖助具体问题,可咨询我校港澳台办公室、研究生工作部以及各学院。

以上奖助办法按照学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其他

1.我校招收的硕士研究生按其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同的政策和标准。

2.我校所有非全日制研究方向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考生,请考生报考时注意选择相应的报考类别(报考类别须为定向)。经过初试和复试考核成绩合格被录取时,考生应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署定向就业协议,在读期间我校不提供住宿,不接受人事档案和党组织关系,不享受奖、助学金等,毕业时不纳入就业派遣。

3.定向就业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一切纠纷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4.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我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考生如对业务课有疑问,请与相关招生学院联系,联系方式详见《上海第二工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5.本简章由我校研招办负责解释。以上招生政策若与教育部及国家相关部门颁布的规定有不符之处,则按国家相关文件的规定执行,并以学校研究生处网站主页公布信息为准。

九、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信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对在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将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有关情况一并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联系方式

学校代码:12044;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海路2360号;邮政编码:201209

学校主页:https://www.sspu.edu.cn/   研究生处网址:https://yjs.sspu.edu.cn/

联系部门:研究生处 江老师(021-50216996)电子信箱:yjs@sspu.edu.cn   

微信公众号: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研究生教育,微信号:SSPU_YJ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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