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
开题是学位论文(实践成果)工作的重要环节,是培养研究生独立科学研究能力、提高学位论文或实践成果水平的重要措施。现将2024级硕士研究生(3年学制)的开题工作通知如下:
一、涉及学位点
电子信息、材料与化工、资源与环境、设计、教育、机械工程
二、开题时间
2026年3月31日前完成,具体时间由研究生培养学院自行确定。
三、开题对象
2024级研究生(3年学制)以及没有完成开题的研究生。
四、开题要求
1、研究生学位论文(实践成果)开题工作由涉及学位点所在学院组织,以公开答辩形式进行,由3-5名开题报告专家组成评议小组进行审核评分。以实践成果申请学位者,应邀请行业企业专家作为答辩专家小组成员。专家评议小组就研究生论文(实践成果)选题意义、相关研究(设计)掌握程度、研究方法先进性以及论文(实践成果)总体设计科学性给出意见和建议,对开题报告是否通过作出结论。
2、研究生开题报告未获通过,须在3个月内重新开题,若再次开题不能通过,则推迟答辩时间,随同下届研究生按相关程序申请学位。对于二次开题的研究生,培养学院应督促导师对研究生加强学业指导和帮助,确保学位论文(实践成果)的质量。
3、涉及学位点所在学院做好开题环节相关的安排、审核以及系统录入工作,做好开题报告等相关材料的存档整理工作。开题规定、相关流程和表格请至研究生教务系统——协同办公——资料库管理中下载。
五、其他
1、开题报告和开题答辩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开题的,请通过学院报备至研究生处,申请开题延期,否则将影响中期考核,不能如期毕业。
2. 学位论文保密申请请参考《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保密管理规定》(试行)(沪二工大学位[2021] 71号)执行。
研究生处
2026年3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