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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第二工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
时间:2026-03-31

根据教育部《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252号)《关于做好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63号)及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印发的《上海市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管理规范》(沪教考院社考〔20265号)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在初试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可组织开展调剂工作。为了推动我校研究生教育高质量发展,以研究生生源质量提升导向,服务需求为重点,确保调剂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上海第二工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以下简称“调剂工作办法”)。

一、组织管理

1.调剂工作由研究生处统一管理,统一审核学院调剂细则、统一发布调剂信息、统一监督巡查、统一审核调剂复试及录取名单、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2.本办法提交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确保科学性后,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予以执行。

3.结合本校学科建设和发展需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严格按照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确定调剂基本条件和要求,规范、科学、有序开展调剂工作。

4.学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调剂工作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在学校研究生处网站和“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中公布。各学院调剂实施细则和调剂安排在学院网站公布。

二、调剂时间

严格按照调剂工作程序,首次开放调剂系统时间为2026 48日;调剂复试时间以各学院通知时间为准。

三、调剂基本要求与规则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调剂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线),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原则上,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相近。

3.调剂条件、调剂名额等详尽事宜以《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研招网调剂系统设置为准。

4.“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专项考生在专项内调剂,初试成绩要求达到我校专项计划的分数线。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申请调剂到普通计划,其初试成绩须达到A类地区的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国家线)。符合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5.报名调剂工程管理12560001方向工程管理的人员,另须符合以下条件: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

6. 调剂考生进入复试的遴选规则:

1)对于某个专业,所有接受调剂的考生初试志愿专业分数线与我校调入专业分数线相同时,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调剂考生优先选择初试总成绩高者初试总成绩相同,优先选择国家统考科目总分高者;国家统考科目总分仍相同,优先选择专业课一的成绩高的考生进入复试名单。

2)对于某个专业,存在所接受调剂的初试志愿专业分数线与我校调入专业分数线不同时,采取两种方式进行遴选,具体方式见学院的复试调剂细则

一是对考生的初试分数进行折算。遴选调剂考生进入复试采用考生初试分数折算方式的,则采用折算初试分数来作为考生初试成绩,折算后初试成绩(取整数)=(原分数×拟调入专业的分数线)/初始志愿相应专业的国家分数线(A类);

二是分学科/专业类别分类按照考生初试成绩择优遴选。

7.不得将考生第一志愿报考单位、毕业院校、提交调剂志愿的时间先后顺序等非学业水平标准作为遴选依据。严禁以考生所在单位、行业、地域、学校层次类别等非学业水平标准限定调剂生源范围。

、调剂流程

(一)调剂信息采集和申请

1327日,“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的意向采集模块开通。我校将陆续发布调剂信息,有调剂意愿的考生可查询、填报意向志愿。申请调剂的考生应提前阅读《上海第二工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详见网站通知),并准备好相关材料。

248日,“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调剂模块开通,我校首批调剂申请开放时间为480:0012:00。所有调剂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填报志愿。

3、学校根据“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调剂模块开通时间统一设定调剂系统开放时间、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每次开放持续时间不低于12个小时,调剂志愿锁定时间最长不超过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考生可主动解锁继续填报其他志愿。考生因个人原因需要提前解锁调剂志愿的,可以联系相关学院申请解锁,并由本人在研招网调剂系统确认。

(二)调剂服务系统流程

1.各学院按照本学院制定的调剂遴选规则,按照“择优选拔、集体决议、强化监督”的原则,根据拟调剂录取人数、考生一志愿专业、考生初试成绩、单科成绩、考试科目、学术及科研素养或成果等因素进行审核筛选,一般按一定差额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20%)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环节的考生。如果调剂申请数不足120%,则按实际申请人数复试。

2.对遴选通过具有待复试资格的考生发送待复试通知(通知发送时间原则上安排在8:00-22:00时间段内)。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复确认是否参加复试。超过回复时间且无法联系的,可视为自动放弃。不符合复试要求的考生,各学院将尽快解锁。

3.在调剂服务系统申请调剂并已接收复试通知的考生,由各学院组织安排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形式等安排以学院通知为准。

4.同批次调剂复试全部结束三天内告知考生复试结果。调剂考生通过我校组织的复试考核,获取拟录取资格。对拟录取的调剂考生,我校将通过“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通知发送时间原则上安排在8:00-22:00时间段内)。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回复确认是否同意拟录取资格。调剂考生在调剂系统中确认拟录取资格后,学校将不再接受考生取消拟录取资格或者解锁的请求。超过回复时间且无法联系的,可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拟录取资格。

5.首批调剂工作完成后,我校将视计划缺额情况确定是否再次开通调剂并及时在调剂系统里发布,每次开放调剂持续时间不少于12小时。

(三)公示录取

4月下旬,拟录取名单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议后公示;

5月中旬,最终拟录取名单上报教育部审核批准。

五、复试办法

复试流程及相关要求参照《上海第二工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或者各学院发布的相关须知、实施细则等。

考生注意事项

1.考生在申请调剂前,应充分阅读、了解学校和各学院的调剂复试工作办法,请慎重填报调剂志愿,以免造成不符合我校调剂条件而误填报我校耽误调剂时间。

2.调剂考生除需满足我校调剂基本要求以外,还应仔细核对是否符合调剂专业的报考条件,且保证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对不符合我校调剂条件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拟录取资格,即使已接受相关学院发送的复试通知,我校也有权取消其资格。若因不符合我校调剂要求或弄虚作假而造成无法复试或者无法通过上级招考部门录取检查的,由考生自行负责。

3.经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我校将通过研招网调剂系统发送待录取通知(发送时间一般在8:00-21:00之间),调剂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建议期间保持电话畅通,避免没有接收到确认通知或学院提醒通知,被取消拟录取资格。

4.请广大考生切勿相信非法机构或个人发布的研究生招生虚假宣传,尤其是“调剂包录”“包过包录”等承诺,以免遭受不必要的损失,且贻误宝贵的复习时间。

七、其他

1.本调剂工作办法适用于上海第二工业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

2.本调剂工作办法如有与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规政策为准。

3.本调剂工作办法由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院系所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001计算机与信息工程学院

朱老师:021-50216692邮箱:dlzhu@sspu.edu.cn

002资源与环境工程学院

常老师:021-50211771;邮箱:mdchang@sspu.edu.cn

003能源与材料学院

吴老师:021-50211202;邮箱:hlwu@sspu.edu.cn

004经济与管理学院

王老师:021-50216015;邮箱:jgyjs@sspu.edu.cn

005语言与文化传播学院

赵老师:021-50216016;邮箱:cyzhao@sspu.edu.cn

006艺术与设计学院

吕老师:021-50211329;邮箱:lvys@sspu.edu.cn

007智能制造与控制工程学院

陆老师:021-50211002;邮箱:zkyjs@sspu.edu.cn

008职业技术教师教育学院

孙老师:021-50218012;邮箱:zjxyzs@imail.sspu.edu.cn

009马克思主义学院

祝老师:021-50217243;邮箱:zhuyl@sspu.edu.cn

010集成电路学院

陆老师:021-50217334;邮箱:fflu@sspu.edu.cn

011智能医学与健康工程学院

徐老师:021-50214976;邮箱:imhezs@sspu.edu.cn

014卓越工程师学院

裴老师:021-50216996;邮箱:yjs@sspu.edu.cn

016智能医学工程研究院(市六医院)

于老师:021-38297494;邮箱:kjc_yusu@126.com

017智能医学工程研究院(市七医院)

黄老师:021-58670561*6423

邮箱:jiaoxueke305@163.com

018智能医学工程研究院(东方肝胆)

魏老师:021-81875017;邮箱:dengxi_wei@163.com

【研究生处】

江老师:021-50211617;邮箱:yjs@ssp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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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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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5021 7007(校内研究生培养/学位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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