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学部、2018级研究生导师及2018级研究生:
根据《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办法(试行)》(沪二工大研﹝2014﹞220号)相关规定,现将2018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资格审核及学位论文相关工作安排如下,请工学部、2018级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按要求完成相关工作。
联合培养学生的学位资格审核以联合培养单位的学位申请要求为准。
研究生部
2020年12月30日
相关工作时间安排
时间 | 内容 | 工作要求 |
2021年1月22日前 | 学位资格审核 | 研究生提出学位申请,学部复核,完成学位资格审核 |
2021年2月25日前 | 学位论文初稿完成 | 研究生向导师提交学位论文初稿 (论文格式采用2020年12月新版) |
2021年3月20日前 | 导师完成论文审核 | 导师对论文审核,提出修改意见,研究生修改完善 |
2021年3月25日前 | 修改完成的学位论文提交工学部 | 按要求命名、汇总提交: 1.学位论文导师同意送审书 2.导师评阅意见表 3.学位论文电子稿(双盲要求) |
2021年3月29日前 | 工学部汇总交至研究生部 | 按要求命名、汇总提交: 1.学位论文导师同意送审书 2.学位论文信息汇总表 3.学位论文电子稿(双盲要求) 4.外审同行专家评议信息汇总表 |
2021年4月1日前 | 论文相似度检测意见返回 | 对符合毕业条件的学生组织检测,重合率在20%以下视为通过 |
2021年4月8日前 | 论文送审 | 1.论文寄送校外专家双盲评审 2.论文寄送同行专家学术评议 |
2021年5月10日前 | 论文评审意见返回 | 导师指导论文修改,准备答辩 |
2021年5月10日前 | 论文答辩安排公布 | 向研究生部提交论文答辩小组名单及答辩安排,答辩小组名单经审核后公示 |
2021年5月24日 | 完成论文答辩 | 答辩通过,提交成绩,材料归档 |
2021年6月上旬 |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 审议硕士学位授予资格,提交拟同意授予学位名单及相关材料 |
2021年6月中旬 |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 审定硕士学位授予资格 |
2021年6月下旬 | 学位授予名单公示 | 学位授予名单公示10天 |
2021年6月下旬 | 公示无异议 | 制证、颁发硕士学位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