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办法(2022年修订)》(沪二工大学位﹝2022﹞198号)相关规定,现将2022级硕士研究生学位资格审核及学位论文相关工作安排如下,请二级学院按照下表时间,及时完成相关的学位工作。联合培养学生的学位资格审核以联合培养单位的学位申请要求为准。
一、工作安排表
时间 | 内容 | 备注 |
2025年1月6日开始 | 学位资格申请及审核 | 二级学院负责审核。 根据学位点制定的毕业以及学位授予要求进行审核,以学院审核结果为准。 |
2025年2月至4月30日 | 学位论文初稿、预答辩、提交初查论文及学院审核、相似度检测、论文同行评议 | 二级学院负责组织安排。 具体参看相关文件,见附件1、附件2、附件3。 |
2025年4月30日前 | 论文送审 | 研究生处负责校外专家双盲评审。 |
2025年5月31日前 | 论文评审意见返回 | 研究生处负责双盲评审意见的系统录入。 |
2025年5月31日至6月7日前 | 论文答辩、定稿抽查、学院 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会议 | 二级学院负责组织安排。 |
2025年6月中旬 (具体待定) |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 会议审定硕士学位授予资格。 |
2025年6月中旬 (具体待定) | 学位授予名单公示 | 学位授予名单公示十个工作日。 |
2025年6月中旬 (具体待定) | 公示无异议 | 制证、颁发硕士学位证书。 |
二、学位资格审核要求
1.研究生根据学位点学位资格审核要求在研究生教务系统中补全材料并提交审核。科研、竞赛获奖、社会实践等填报在“培养管理”模块,学术讲座填报在“必修环节学分”模块,具体材料根据二级学院要求提供和完成。
2. 各二级学院需严格按照各学位点的学位资格审核要求完成审核。
三、学位论文撰写要求
撰写内容及字数要求参见《上海市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和评价指标体系》(附件4)。
论文撰写格式参照《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2020年)》(附件5)。
四、论文查重及送审
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学位论文同行专家评议工作由二级学院完成,双盲评审工作由研究生处完成,逾期未交论文一律按延期处理。
五、论文答辩
1. 答辩资格审查
学位资格审核通过以及申请答辩材料审查通过的研究生方可参加学位论文答辩。
2.答辩要求
学位论文答辩要求请各二级学院参看《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审规定(2022年修订)》沪二工大学位[2022]202号(附件3)。
六、论文定稿抽查
答辩通过的学位论文可根据答辩专家意见修改后提交,论文定稿按一定比例进行抽查,通过的论文将作为终稿参加上海市学位论文抽检。
附件1: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办法(2022年修订)沪二工大学位〔2022〕198 号.docx
附件2: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相似度检测规定(2022年修订)沪二工大学位〔2022〕199号.docx
附件3: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评审规定(2022年修订)沪二工大学位〔2022〕202号.docx
附件4:上海市硕士专业学位论文基本要求和评价指标体系.pdf
附件5: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格式规范(2020年).doc
研究生处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