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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10-23

各相关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战略需求,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优化学科布局,促进新兴交叉学科建设,培育学科创新增长点,根据《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硕士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实施细则(试行)》(沪二工大学位〔2025151号)及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现开展我校2025年目录外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置范围

1.相关学院可申请增设新的目录外二级学科。

2.我校具有硕士学位授权的一级学科,可增设目录外硕士二级学科。

二、基本条件

1.与所属一级学科下的其他二级学科有相近理论基础,或为一级学科研究对象的不同方面;

2.具有相对独立的专业知识体系,已形成2个以上明确研究方向;

3.社会对该学科人才有稳定需求;

4.具备支撑学科发展的师资队伍,能开设培养研究生所需的专业课程。

三、工作安排

1.材料准备与论证(20251130日前)

申报学院完成《论证方案》《专家评议意见表》《备案表》等材料撰写,并组织专家论证(不少于7名校外博士生导师),并经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所在牵头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意见)。

2.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20251210日前)

研究生处汇总公示无异议的申报材料,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和校长办公会审议。

3.平台公示(20251220日前)

研究生处将增设或更名材料上传至教育部指定平台,接受为期30天的同行评议与质询。

4.备案实施

审议通过后报教育部备案,并纳入2027年招生计划。

四、材料提交

1.申请增设目录外二级学科的需要提交《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论证方案》(附件2)、《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专家评议意见表》(附件3)、《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备案表》(附件4)。

2.目录外二级学科的学科代码为六位,前四位为该学科所在的一级学科代码,第五位为“Z”,第六位为顺序号(从“1”开始顺排)。

1130日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交研究生处刘轼巍,电子版发至swliu@sspu.edu.cn

附件1: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硕士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实施细则(试行)

附件2: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论证方案

附件3: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专家评议意见表

附件4: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备案表

附件5:关于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的决议

 

 

研究生处  

2025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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