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战略需求,服务区域经济社会发展,进一步优化学科布局,促进新兴交叉学科建设,培育学科创新增长点,根据《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硕士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实施细则(试行)》(沪二工大学位〔2025〕151号)及教育部相关文件精神,现开展我校2025年目录外二级学科自主设置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设置范围
1.相关学院可申请增设新的目录外二级学科。
2.我校具有硕士学位授权的一级学科,可增设目录外硕士二级学科。
二、基本条件
1.与所属一级学科下的其他二级学科有相近理论基础,或为一级学科研究对象的不同方面;
2.具有相对独立的专业知识体系,已形成2个以上明确研究方向;
3.社会对该学科人才有稳定需求;
4.具备支撑学科发展的师资队伍,能开设培养研究生所需的专业课程。
三、工作安排
1.材料准备与论证(2025年11月30日前)
申报学院完成《论证方案》《专家评议意见表》《备案表》等材料撰写,并组织专家论证(不少于7名校外博士生导师),并经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所在牵头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意见)。
2.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2025年12月10日前)
研究生处汇总公示无异议的申报材料,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和校长办公会审议。
3.平台公示(2025年12月20日前)
研究生处将增设或更名材料上传至教育部指定平台,接受为期30天的同行评议与质询。
4.备案实施
审议通过后报教育部备案,并纳入2027年招生计划。
四、材料提交
1.申请增设目录外二级学科的需要提交《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论证方案》(附件2)、《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专家评议意见表》(附件3)、《自主设置目录外二级学科备案表》(附件4)。
2.目录外二级学科的学科代码为六位,前四位为该学科所在的一级学科代码,第五位为“Z”,第六位为顺序号(从“1”开始顺排)。
11月30日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交研究生处刘轼巍,电子版发至swliu@sspu.edu.cn。
附件1:上海第二工业大学硕士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实施细则(试行)
研究生处
2025年10月23日